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前年聖誕節發生校園命案,楊姓國中生遭同校郭姓少年持刀割頸身亡。郭男與教唆傷人的林姓乾妹,一審分別被判9年、8年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仍可上訴。由於兩人犯案時皆為少年,全案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宣判採不公開方式。
判決宣示後,僅能進入法庭聽判的死者父母情緒失控。合議庭說明判決理由約10多分鐘後,法庭外等候的媒體與犯保人員,清楚聽見庭內傳出怒吼聲。死者父母當庭向法官喊話:「為什麼判那麼低、殺人還談什麼教育,我們的小孩命都沒了,誰來幫他恢復生命?」
死者父親庭後受訪時泣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服刑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意味郭姓乾哥即使被判12年,最快4年便有機會出獄。他直言,對方曾恐嚇祕密證人說「等我出去你就知道」,如今想到假釋制度,「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全家長期活在恐懼之中。
死者父親也痛批,《少事法》高度保障被告隱私,導致被害家屬無法得知兇手相關資訊,但在民事賠償程序中,家屬個資卻完整揭露給對方,「少事法不讓我知道凶手資料,卻把我們家的地址、資訊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這樣是保護誰?」他哽咽質問:「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這算什麼法律?」
死者母親也直言,孩子在校園中活生生遭殺害,如今卻被要求談修復式司法,「我的孩子命都沒了,是要修復什麼?」她質疑,整個制度只是在修復加害者,卻一次又一次傷害被害家屬。
陪同家屬到場的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表示,少年重大暴力犯罪屢屢發生,國家有責任重新檢視制度是否失衡,不能再讓被害家庭獨自承受無止盡的痛苦。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關鍵救援!捷運數據曝6萬人流 余家昶捨身阻止汽油彈成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