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全案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連宣判都採不公開宣判,因此只有楊爸、楊媽在法庭內聽判,由於合議庭在宣判時說明判決理由,約10多分鐘後,在外等候的媒體記者、犯保協會人員等,突然聽到法庭內楊媽怒吼的聲音,隨後楊爸也似乎激動大聲說話,門外聽得一清二楚,楊爸楊媽似乎是對法官判決結果有意見,在法庭內向法官喊話,
「為什麼判那麼低、殺人還談什麼教育、我們的小孩命都沒了、誰來幫我們的小孩回復生命、談什麼修復、要修復什麼告訴我啊、我們沒有地方可以申訴、小孩都被殺死了!」。

痛哭失聲的楊爸、楊媽走出法庭仍無法釋懷,經在場的犯保人員安撫後,並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緩緩步出高院門口受訪。

楊爸受訪時泣訴,「今天的判決覺得台灣司法已死,《少事法》打得我遍體麟傷,無法接受這個判決,他們一直用《少事法》對我打悶棍,還要求我不准出聲,這要我們怎麼辦,這樣的判決我能接受嗎?真的無法接受(泣不成聲)。」

對於記者詢問這對郭姓乾哥、林姓乾妹在法庭上的態度為何?判決的結果為何不符期待?楊爸無奈說,原本期待法院判他們2人各30年,但只各判了12年、11年,完全不符期待,他們在法庭上...,楊爸突然想到受到《少事法》限制,立刻表示不知能不能講,但楊爸似乎已豁出去說沒關係,「你《少事法》來罰我都沒關係了,他們(被告乾兄妹)進法庭還是大搖大擺地走進去,從來沒有跟我道歉過,那是法官、庭長要求道歉,他們才道歉,這才是他們真正的態度,我們怎麼會接受呢?」

楊爸還憤怒地說,《少事法》都是在保護這些人(被告少年),被害者都沒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啊!

楊爸(左)、楊媽(右)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步出高院。張欽攝
楊爸(左)、楊媽(右)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步出高院。張欽攝

楊媽接著說,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今天我們的小孩活生生地在學校就這麼死去(哽咽說不出話)。」此時,記者問及是否有進行修復式司法?楊媽回說,不能都把責任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式在修復什麼,「我孩子的命都沒了,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司法,怎麼修復啊」怎麼幫孩子的活潑的生命,修復到變成一個腫脹的生體,還經過解剖,一步一步地在法庭上(秀照片)欺辱我們被害人家屬,要如何修復,我看式修復他們吧!全部都在修復他們。」

楊爸還說,郭姓乾哥判12年只要關三分之一4年假釋出來,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出來還不到18歲,出來還可以繼續殺人,法律到底要保障誰啊?「我可能是第一個被他殺的,因為我要求他(郭男)加重刑度。」楊爸還指控,郭姓少年之前還恐嚇過祕密證人,在警察時曾對祕密證人說,如果我出去你就知道,「現在也要擔心了,等他出來我就知道,更何況,民事賠償訴訟,將我家的全部資料詳細地給他們知道,這不是在逼我們嗎?我的全部資料全部讓殺人犯知道,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莫名其妙,」

楊爸最後強調,「《少事法》保護他們,我們什麼都不能看,這算什麼法律,台灣的法律是這樣子搞得啊!在講下去真的無法承受這樣的痛苦。」

陪同楊爸、楊媽到高院廳判的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表示,殺人的被告逃避規範,永遠不認錯,總是躲在《少事法》的保護之下,國家應該要深刻地沈思,不要再讓這種悲傷的事件發生在校園或其他角落,沒有父母有這麼大的心臟承受這種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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