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警分局表示,昨天晚間20時34分,王姓男子(48歲)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行經八德區介壽路二段551號前,因不明原因車輛向左偏移,遭後方陳姓男子(40歲)駕駛微型電動機車撞擊,造成王男身體擦挫傷送醫,陳男酒測值均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警方呼籲,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違者將處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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