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分局內惟派出所於14日15時許,於翠華、九如路口執行廟會遶境安維勤務時,所長郭智浩於現場發現王姓男子(58歲、本轄列管人口)牽自行車站立於車道中央,影響遶境隊伍及往來人車通行,隨即上前勸導其至路邊,以維護安全。
王男不服氣,便與所長衝突,所長一度想要嚇阻他,不料王男坐上,把兩腳的鞋子脫掉後,衝上前作勢要攻擊,最後更是拿鞋子砸人,而所長在被丟擲後,靠近王男時,王嚇到當場摔了一跤。
王男疑似酒後情緒不穩,所長見狀立即保持安全距離,判斷當下尚無其他急迫危害,故先返回崗位執行交通疏導及秩序維護勤務,廟會遶境活動亦順利圓滿完成。有關王民之行為,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一項第一款通知王男到案說明後,函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外送員侵占iPhone17等9手機總值26萬 警南下逮人!大部分已被銷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