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大樹派出所在2月初循線追查車手提領案件時,發現香港籍曾姓男子(45歲)11月底以觀光名義來台,入境後立即擔任詐騙車手頻繁提領詐騙款項,並在12月3日離台,旋於12月8日再次入境。
為避免其潛逃出境,警員持續追查其行蹤,並通報國境事務大隊協助攔查,昨天聯合友軍在機場將曾男緝捕到案,起獲記帳本等物品,記帳本的首頁曾男寫著:「欺人如欺天,無自欺也;負民即負我,何忍負之」,讓警員不僅傻眼,全案已在警詢後依法送辦,並循線擴大追查中。
據指出,「欺人如欺天,無自欺也;負民即負我,何忍負之」之原文應係出自於清代一名官員自我警惕的一段文字「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意即欺騙別人,就好像欺騙上天一樣,最終還是會被揭穿的,所以不應該自欺欺人;違背對人民的承諾,就仿如背棄自己的國家一樣,既然如此,我們又怎會忍心這樣做呢?未)料卻遭曾男改了其中2個字,不僅錯誤引用,還狂妄又自私的來掩飾內心的罪惡感。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入冬最強冷氣團來了!北市消防局提醒3大重點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