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的林致光,今早在律師丁昱仁陪同下出庭,林穎孟則在壓線前抵達法院,她戴著帽子、口罩低調進法院停,因林致光曾指控她追討5千萬元財產分配,對記者詢問5千萬元要求太高嗎?她僅說,「今天是家暴庭」,記者再問,另涉詐助理費案下個月要開庭,有什麼準備?她並未回應。

林致光(58歲)今年10月17日出庭時表示,她從未與林女肢體接觸,更不可能推倒她,因此與檢方均聲請勘驗林女當下以手機拍攝的7分鐘影片。法官今天當庭勘驗,並以證人身份詰問林穎孟,2人隔著屏風交鋒。

庭訊開始先播放林穎孟提供2023年9月16日凌晨的7分鐘手機拍攝影片,過程林穎孟躺在床上對著打赤膊的林致光錄影,林男要林女把衣服脫掉還給他,林女拒絕說明天會放在床上歸還,林男又說手機是他的,要林女還給他。林女則說白天剛動完人工生殖手術不舒服,不要再騷擾她,要林男離開房間,不要再侵害她的健康權。

林男不甘示弱說這是他家,請林女出去,還對林女說丟臉,不想跟林女在一起,同時拉著林女蓋的毯子說毯子是他的,要拿走,雙方你來我往,僵持許久,最後6分50秒時,林男伸手要拿手機,畫面最後拍向天花板後停止。

林穎孟表示,當天一早就收拾行李回台中娘家,直到2023年9月18日前往驗傷證明腿部遭林致光推倒受傷導致瘀青,並指控林男當時搶走手機並一手舉高拿著手機,一手推她,最後手機掉落地面,她也被推倒跌地後爬去撿手機。

林穎孟還指控,與林致光婚後做過6、7次的人工生殖手術,婚後1個月,林男就爽趕她出門或持續罵髒話,2023年4月曾推她,6月家暴情況更嚴重,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後來林男說會改,不會再施暴,希望能繼續生小孩,她才原諒林男後再去進行人工生殖手術,9月15日當天晚上她手術後在房間休息,林男竟發酒瘋衝進來,為沒撤銷保護令質問她,若沒拿手機拍攝,林男還會做更OVER(過分)的事。

法官為林穎孟指控林致光範圍為何?林女當庭共指出4項,包括罵髒話、拿她的藥不讓吃、叫她脫衣服還搶毛毯、搶手機等。

誠泰前副董林致光堅決否認對林穎孟家暴。謝亞庭攝
誠泰前副董林致光堅決否認對林穎孟家暴。謝亞庭攝

林致光則重申,這段影像是林女自己拍攝創造出來的,她最擅長用「哭訴」博取同情,從頭到尾都沒有推倒林女,況且林女所說人工生殖手術部分,主治醫師可以證明他是如何細心照顧林女,沒有不讓林女休息的情形,況且該手術只是小手術,沒有林女所說的很嚴重。

林致光接著說,案發當晚應酬有喝酒,但意識很清醒,進房間看到林女在划手機並非睡覺,之所以進房間是因為林女之前以不時內容聲請保護令,警方供知他時,林女孩裝傻說不知道有聲請,甚至說婚姻要走下去,主動說要撤回,當晚是為這件是去詢問,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後來林女提告5次家暴傷害都不起訴處分確定,顯然都是她自己在演戲,令人無法接受。

林穎孟最後辯論對量刑部分指出,「很驚訝」林致光至今沒有承認家暴犯行,「若他沒有家暴,法院為何會核發為期2年的保護令給我?」之前的案件不起訴,是因為沒有錄影佐證,檢方認為只是夫妻吵架,且在保護令屆滿時,林男有向家事官承認施暴,林男因此被認定是中度家暴再犯,「他從頭到尾說都在說謊,還找媒體污衊我」,這件有錄影才得以起訴。

林穎孟強調,結後第一個月林致光就施暴,整整持續8個月讓她難以忍受才報警,他是長期家暴,且至今都不願意承認,「我認為要讓他受應有的刑罰,讓他知道不能因為有錢、有勢就對他人做出暴力行為,並操作媒體輿論,更不同意宣告緩刑」。

庭訊最後,林致光仍堅決否認對林穎孟家暴,請法官給予於無罪判決,法官最後諭知全案於明年1月9日宣判。

林穎孟(右)哭訴誠泰前副董(左)長期家暴還不認罪。謝亞庭、張欽攝(合成圖)
林穎孟(右)哭訴誠泰前副董(左)長期家暴還不認罪。謝亞庭、張欽攝(合成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