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香水達人」上電視節目的宋志宏(49歲),2008年先與偷渡來台中國陳姓女子交往,後與30歲黃姓女子結識,3人同居於新北市。而宋將2女當「性玩物」開毒趴大玩3P,甚至為求刺激將黃女衣服脫光,把人綑綁在椅子上,以鐵片、鋼筷通電,或用電擊棒,連續電擊黃女身體各部位,也有拿水管抽打、香菸燒燙,還將黃女頭髮剪得像狗啃,直到同年11月24日,黃女受虐到渾身傷陷入昏迷,送醫搶救仍身亡。

宋一審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他在黃女休克時主動打119送醫,沒殺人意圖,改以傷害致死罪判處15年半。2020年宋獲假釋出獄,2023年5月16日又於交友軟體亂槍打鳥找妹聊天,期間頻頻暗示「有毒品」,並邀約正妹到飯店同樂,北市芝山岩派出所接獲檢舉,警力趁其現身時一擁而上逮人,並在房間內發現毒品,通通遭到法辦。

涉及殺人、吸毒的宋男依舊惡習不改,這次卻找上自家兄弟。樹林警分局日前處理一起親兄弟糾紛案件,經調查後掌握犯嫌疑似持有槍枝,警方立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迅速執行查緝,於12月8日查扣2把辣椒槍及相關證物。

警方指出,樹林區宋姓兄弟因故發生口角,43歲宋姓弟弟指稱,49歲哥哥宋志宏於11月24日晚間7點多在樹林老家有持疑似槍枝作勢恐嚇,雙方進而爆發肢體衝突。

被害人於11月26日前往山佳派出所報案,並指稱其兄持有槍枝。警方除依傷害、恐嚇及家暴等相關程序完成雙方說詞受理外,並根據其供述,進行訪查蒐證、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

樹林警方進一步溯源,於12月6日再次通知宋姓弟弟完成比對指證筆錄確認宋嫌(兄)曾持疑似槍枝揮舞(無擊發情形)隨後將其藏放車內。警方根據事證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

樹林警方12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宋嫌所駕自小客車及住處執行搜索,在車內查扣2把辣椒槍及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警方目前已將宋嫌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另所查扣火藥式辣椒槍2把,待鑑識中心鑑驗結果再行移送。

 

 

火藥式辣椒槍是否有殺傷力,目前已送刑事局鑑驗中。翻攝畫面
火藥式辣椒槍是否有殺傷力,目前已送刑事局鑑驗中。翻攝畫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衝冠一怒為紅顏! 桃園男為女性友人出氣開槍傷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