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婦人在2011年簽署過器官捐贈同意書,並註記在健保卡,希望有天若發生意外能遺愛人間,今天婦人宣判腦死後,羅東聖母醫院隨即進行評估,最終發現包含心臟、肺臟、肝臟、兩顆腎臟、眼角膜、骨骼及血管等七大類器官均可捐出。

為搶抓移植黃金時間,今天下午各單位展開一場跨縣市的「器官接力運送」。15時30分第一輛救護車出發將心臟送往台大醫院。第二輛救護車則載運肺臟及其中一顆腎臟,直奔林口長庚醫院。由於心肺器官保存時間有限,醫院特別向國道警察申請協助,確保運送路線順暢,以最快速度抵達移植醫院,讓等待重生的病患把握機會。

至於另一顆腎臟、肝臟、眼角膜及血管、骨骼等組織,則同步由專責團隊送往台北榮總。醫院強盜,這是一場時間長、流程繁複的「器官捐贈馬拉松」,感謝病患的大愛與家屬的成全,並祝福所有受贈者都能重獲新生、開啟生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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