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五分局水湳派出所所長涂嘉佑及警員程畯宏,日前巡邏行經陳平路左轉榮德路時,看到一部藍色機車在轉彎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就在攔下機車時,巡邏車內的智慧車載系統跳出警示「發現機車號牌異常」。

員警詢問車主陳男為何會騎遭註銷之車牌上路,騎士陳男一頭霧水滿臉狐疑,直到涂所長出示車牌註銷資訊頁面,陳男才接受這個事實,經員警提示,原來陳男沒注意到要續保機車強制險,因此機車車牌遭到註銷,還要繳納罰鍰。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註銷之牌照舉發最高可處車輛所有人3萬6,000元罰鍰,並扣繳該車牌;另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之規定,若車主未依規定投保或未及時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騎上路被查獲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汽車處3,000元至1萬5,000元;機車處1,500元至3,0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處750元至1,500元。

未投保車輛若肇事,最高更會處3萬2,000元;另同法第51-1條規定,逾六個月未投保,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車主應定期檢查自己車輛的強制險情形,若對於車輛牌照是否遭強制險過期註銷,可洽詢各地監理單位,避免吃上罰單。

陳男騎機車違規被攔查,才發現車牌已被註銷。民眾提供
陳男騎機車違規被攔查,才發現車牌已被註銷。民眾提供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高雄觀光應援彩虹同志!高市觀光局攜手旅宿業共創粉紅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