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獲悉影片後覺得事有蹊蹺,昨(29日)主動展開調查,意外發現案情果然不單純。跳車的64歲王男因將前女友的房子拿去設定抵押貸款花用,恐面臨拍賣,前女友要求王從中部到高雄處理債務,但不相信他的償還能力,要求開車載王再北上找親友簽連帶保證。

前女友和2名男子陪同王男,要求王男和他的現任女友一起面對債務,雙方在車上協調不成,便要求王男陪同前往嘉義求現任女友協助解決債務。

王男不想波及現任女友,當車子上高速公路行經楠梓段時,高速下竟突然開門跳車,所幸後方車輛及時閃避,才幸運保住一命,警方調閱影像追查該車車主。

王男跳車後,爬起自行離去。翻攝畫面
王男跳車後,爬起自行離去。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相關人員均已通知到案說明,經調查車內4人確因債務糾紛同車北上,但無強暴、脅迫之行為,案純屬民事案件,警方不予介入,該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跳車行為涉及公共危險部分將依法偵辦,並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之規定予以製單舉發,處新臺幣3千元至6千元罰鍰。

國道警察呼籲,高速公路跳車行為極度危險,跳車等同於讓身體直接承受巨大撞擊力,可能導致嚴重的骨折、內出血甚至死亡,此舉不僅威脅跳車者本人的生命安全,也會對其他無辜駕駛造成嚴重驚嚇或連環追撞的風險,遇到緊急情況,請務必保持冷靜,並等待車輛安全停靠路肩後再尋求協助,切勿在行駛中做出危險舉動,生命寶貴,請勿以身試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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