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健保包10萬禮金換獄中特殊待遇 監獄科員一審判5年2月上訴結果出爐|壹蘋新聞網

吳健保包10萬禮金換獄中特殊待遇 監獄科員一審判5年2月上訴結果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生前在中監服刑時,得知高姓戒護科員將要替次子「娶媳婦」,透過友人轉交10萬元禮金,高員收下後提供吳男違規電話接見53次、特別餐2次等特殊待遇,一審被依貪汙罪判處5年2月徒刑,二審今天審結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已故的前南縣欲長吳健保,在中監服刑期間涉以10萬禮金行賄高姓管理員,高員一審依貪汙罪判刑5年2月。資料照片
已故的前南縣欲長吳健保,在中監服刑期間涉以10萬禮金行賄高姓管理員,高員一審依貪汙罪判刑5年2月。資料照片

判決書指出,已經退休的69歲高姓男子,在擔任台中監獄戒護科科員期間,負責受刑人戒護、生活管理、行為考察等業務,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在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在中監服刑,高男當時就是主管科員,吳健保為了能在獄內獲得特殊待遇,透過友人找到高男希望多加關照,又得知高男次子要結婚,因此起了以婚宴「包紅包」為名行賄的念頭。

但這時中監已傳出風聲,有受刑人或出獄更生人將在高男兒子婚宴上「送禮」,指派戒護科專員約談並輔導高男,告知此是要他注意,若有不明人士贈與高額禮金,應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處理,高男雖答應,但2021年兒子婚禮時,吳健保次子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參加婚宴並將10萬元送到收禮處,高男仍然收下,在吳男服刑期間,安排53次電話接見、2次特別餐等「特殊待遇」。

台中地檢去年底偵查終結,認定高男在接受吳健保利用婚宴禮金方式行賄,收下10萬元後提供其特殊待遇,但犯後矢口否認,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台中地院今年5月依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高男5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審結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高男一審遭判5年2月,他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結維持原判。資料照片
高男一審遭判5年2月,他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結維持原判。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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