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全國警方執法首日所查18件毒駕案,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六都地區均有查獲,另包括新竹市、雲林縣及嘉義市等縣市區域亦有毒駕案件,但其中仍係以臺北及新北等北部都會區為最多(北市5件、新北4件)。
另外查獲毒駕吸食毒品種類部份,則以安非他命9件最多,愷他命2件次之,海洛因、依托咪酯及卡西酮各1件,另還有複合型吸食共4件(檢出兩種毒品以上),顯見毒品唾液快篩試劑精確性,不僅3至6分鐘就能讓毒駕案件無所遁形,也讓首次施測之員警都覺得驚奇。
刑事局指出,上述運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所取得之相關數據,更將是警方未來勤務佈署及發掘毒品盛行種類之重要參考依據。
執法上路首日,不僅多數民眾對警方能推行新式執法工具打擊毒駕犯罪表示支持,也讓第一線執勤員警對於此一劃時代之執法利器感到滿意。警政署也將持續蒐集相關檢測結果及員警回饋之寶貴意見,持續滾動修正精進執法策略。
警政署鄭重呼籲,毒駕已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同時並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拒測者將裁處新臺幣18萬元重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員警,於昨(21)日12時至15時擔服普發現金及防治車手提領勤務,於下午2時許在忠孝東路7段上發現一自小客車駕駛違停於超商前,經攔查發現,車內飄出濃濃K他命氣味,且駕駛座方向盤下有白色粉末,經毒品鑑驗試劑檢驗呈愷他命陽性反應,再經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鑑驗駕駛唾液呈施用愷他命陽性反應,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2款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製單告發扣車。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部分,將俟其尿液鑑驗報告,再行移送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呼籲,施用毒品傷心又傷身,民眾勿因好奇持有或施用各類毒品,且施用毒品後駕車於道路行駛,影響用路人安全,實在是不智之舉。警方維護治安沒有假期,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林口分局林口所員警於昨(21)日凌晨3時許,在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13.5K處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犯嫌黃男(46歲)駕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攔查。副駕駛宋男(46歲)因緊張主動自隨身包包交付依託咪酯2包(毛重5.71公克)、菸彈1顆(毛重4.8公克)。
警方隨後對駕駛黃嫌,執行附帶搜索,起獲安非他命1包(毛重1.14公克)、梅錠1包(毛重4.19公克);另於後座乘客蘇男(40歲)查獲安非他命1包(毛重0.82公克)及吸食器1組,警方將3人依法逮捕偵辦。
另經駕駛黃嫌同意後,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安非他命、嗎啡類毒品陽性反應,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全案依公共危險(毒駕)、持有毒品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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