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庭十分快速,王大陸一開始就打定主意「認罪求輕判」因此對於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偽造文書、妨害兵役部分,王大陸全部認罪,並在開庭時向法管表示願意「對大眾道歉」。只是就主嫌陳志明日前說只收王大陸260萬部分,王大陸則表示確實付了360萬元。開庭約莫40分鐘後即結束,王大陸離去時仍舊不發一語,面對媒體較尖銳問題時,似乎耐住脾氣未露不悅,還幫其中一間跟拍媒體撿拾掉落的攝影器材,隨後便上了保母車離去。
新北檢偵辦閃兵案,本月14日第二波起訴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書偉(張書偉)、棒棒堂小杰、Energy坤達等5藝人,並以公眾人物對青年世代深具影響力,卻蓄意逃兵為由,均具體求刑2年8月。 據悉,因王大陸等首波起訴的閃兵役男未被求刑,新北檢因此向新北院提補充理由書,對王大陸等被告具體求刑,標準是4個月役期者求刑1年,1年役期者求刑2年2月,而王大陸未完成逃兵犯行,不構成《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但仍依偽造文書罪求刑1年。
新北檢於今年2月、5月發動兩波搜索拘提,並首波起訴王大陸(33歲)、陳零九(38歲)、《超克7》成員李銓(34歲)、大根(32歲)、阿虎(39歲)、棒棒堂「威廉」(39歲)、模特兒陳信維(35歲)、小熊(31歲)、陳大天(37歲)、舞台劇演員黃博石(24歲)等10名藝人,現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除王大陸外,其餘藝人均出庭並認罪。
至於第二波起訴求刑的藝人,包括修杰楷、陳柏霖、Energy成員謝坤達、張書偉、棒棒堂小杰(廖允杰),再加上日前自首的唐振剛、薛仕凌、阿達,總計已有18名藝人涉及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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