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香港籍男子丁小琥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並在台發展、吸收共諜組織成員,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軍事、國防及公務等機敏資料組織。
該組織核心成員包括退役中校王文豪、譚俊明2人及國人何聖影(已歿)、張志煒(已歿),並藉著核心成員昔日同袍及軍中人脈,成功招攬現退役軍人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等人,替組織蒐集公務與軍事機密。
檢方追查發現,丁小琥等人為了讓組織順利運作,指示男子陳俊安本人或透過其設立的公司帳戶,轉匯1112萬7600元提供組織支用。此外,丁男不僅籌組共諜組織,還頻頻遊說現役軍官在兩岸未來戰時,能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全案由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蒐證,並報請高檢署及北檢共同指揮,並與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政治作戰局合作偵辦。高檢署及北檢今日雙雙偵結,依涉違反《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起訴主嫌丁小琥及組織成員共7人,並建請法院求處重刑。
北檢則依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非銀行辦理國內匯兌業務罪嫌,起訴丁小琥、王文豪、陳俊安3人,並宣告沒收1112 萬7600元犯罪所得;何聖影、張志煒部分,則因身故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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