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發生於今年3月12日晚間9時許,員警於松山路一帶發現未扣安全帽帶且違規左轉的錢男,發現他駕照已被吊扣,且散發出酒氣,正通知其他警員攜帶酒測器到場時,錢男竟已經背對還拿起啤酒準備喝下。
「你先不要喝!我等下就要測了,你在喝什麼啦?」儘管警員出言告誡,錢男還是持續喝下啤酒,還誇張的回:「口渴喝一下,我講話喝一下,你不要那麼大聲。」「我是在跟你講話,不要那麼兇!」
員警只好無奈開罰,並當場吊扣車輛,但錢男仍持續「盧小小」,拒絕簽名,並表示要等車主到場,警方解釋簽罰單跟車主有沒有來無關,後續員警告知法條,錢男還是繼續跳針,但違規事實明確,也刻意擾亂酒測數值,警方依法開立罰單,處酒測拒測最高18萬元,並要參加道安講習。
錢男返家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被攔查前沒有喝酒,後續是因等待「查身分」的時間過久,才會拿起啤酒喝,也不是在行駛間或車上飲酒。法官勘驗密錄器影像,認錢男違規明確,且警員也確實告知要實施酒測,因此駁回錢男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