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李姓男子(57歲)與陳姓男子原係朋友關係,雙方因為房屋買賣糾紛發生間隙;去年11月8日晚間,李男事先買了約2公升的汽油裝在塑膠桶帶在身上,騎機車到陳男住處協調時,雙方發生口角爭執,李男竟把汽油潑灑在陳男身上,以及1樓客廳和樓梯口。

而陳男的兒子和女友聽聞樓下發生爭吵聲,相繼下樓查看,李男見狀亦朝2人潑灑汽油,繼而引爆肢體拉扯,李男隨即以手上的打火機引燃陳男身上的汽油,火勢迅速延燒至陳男的兒子和女友身上,瞬間屋內火光熊熊,雖然消防人員據報趕來撲滅火勢,未燒毀房屋,但造成陳男父子等3人受有全身18%至25%的二至三度燒燙傷送醫。

李男犯案後騎機車逃逸,隨後向警方自首,經警方依現行犯逮捕送辦,桃園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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