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東部分署第12岸巡隊呼籲:颱風期間花蓮災害應變中心已發布劃定公告警戒區,未經許可進入警戒區,將依法開立舉發單並函送花蓮縣政府裁處,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可裁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為確保民眾自身安全,颱風來襲期間請切勿前往海邊、岸際觀浪及遊憩。如於海域或岸際發生任何急難救助情況,請立即撥打海巡免費服務專線「118」,將派員馳赴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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