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陳啟能近日接獲一對夫妻陳情,指位於三重區某婦幼診所附設月子中心,發生嚴重的護理疏失事件。該中心一名吳姓護理人員在照護新生兒過程中,多次以未支撐嬰兒頭頸的方式抱起嬰兒,動作粗暴,明顯違反專業照護原則,恐導致「嬰兒搖晃症候群」或其他發展性傷害。
家屬透過院方提供的監視器連線與錄影畫面確認,該名護理人員的不當動作至少發生十次,但院方至今未曾對家屬正式道歉或提出說明,態度冷漠令人憤慨。
被害幼兒李姓媽媽回憶,今年5月31日早上7時在家破水後緊急送醫生產,入住該間月子中心休養,原預計停留15天。未料在6月10日上午9時透過監視畫面,親眼目睹吳姓護理人員雙手抱起嬰兒時,完全未支撐頭、頸部,動作草率、極不專業。
她立即告知陳姓丈夫,並於翌日(6月11日)再次目擊相同行為後錄影存證,擔心孩子受傷,因此於6月12日提前出院。
事後李姓媽媽向診所護理長反映此事,卻遭院方一概不理、未道歉也未改善。直到8月9日帶孩子至另一間婦產科就診,蘇姓醫師開立「疑似嬰兒搖晃症候群」轉診單,夫妻倆才驚覺情況嚴重,因此於10月8日正式向陳啟能議員陳情,期盼社會能重視並釐清責任。
陳啟能與被害家屬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院方面對明確的證據卻僅以「護理人員已離職」作為回應,顯示完全缺乏醫療機構應有的責任與醫德,這樣的態度不僅漠視新生兒安全,也是在逃避制度性的失職責任,更強調這起事件絕非單一個案,而是整個月子中心制度性失守的縮影。
「一家醫療院所若連最基本的嬰兒安全都守不住,談何專業?」陳啟能批評,如此嚴重的護理錯誤卻未主動通報主管機關、未檢討管理流程、亦未展開教育檢視與稽核,足見該院內控崩壞、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經市議員轉請社會局與衛生局調查,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裁處吳姓護理人員罰鍰6萬元並禁止其一年內擔任兒少福利機構相關職務;衛生局則依《醫療法》第57條裁罰采新婦幼診所5萬元,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
陳啟能也要求市府衛生局與社會局主動清查該名護理人員的照護紀錄,並追蹤所有受其照護過的新生兒健康狀況,釐清是否存在其他受害家庭,如果院方仍選擇隱匿、消極應對,「那就是對孩子的第二次傷害,也是對家長信任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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