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指出,許姓男子為滯欠大戶,他涉嫌違反土石採取法,在去年7月到9月間,未經許可下就盜採砂石,遭到屏東縣政府分別裁罰新台幣695萬餘元及330萬餘元,許男並未如期繳納,在今年2月、8月先後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收案後針對許男名下土地進行查封及鑑價,並於11月4日下午3時,在屏東分署拍賣室以投標方式處理該筆不動產,土地位於屏東縣高樹鄉泰興段554地號,土地形狀方整但有一深坑,底價590萬元,保證金118萬元,拍定後依現況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屏東分署強調,對於此類危害國土資源及環境永續的不法行為,一貫秉持「強力執行、絕不寬貸」原則,收案後立即將義務人名下之土地進行查封及鑑價,以利後續拍賣事宜,此次拍賣的還有位於里港鄉、枋寮鄉、林邊鄉等多筆土地,詳細資訊可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屏東分署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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