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依恢復後之管制規定,縣道193線自10月11日起除救災及公務用途車輛外,將限制甲、乙類大客車及逾21公噸大貨車通行,其餘一般小型車及機車可正常通行。

警察局表示,馬太鞍溪橋便道為臨時通行設施,通車後可有效分擔南北車流,紓解災後交通壅塞情形;但考量193線道仍為重要替代路線,沿線緊鄰部落,為兼顧救災作業與行車安全,仍呼籲駕駛人:

一、行經縣道193線請減速慢行、遵守速限及交通指示標誌。

二、請勿違規超車或爭道搶行,以維護行車秩序與部落居民安全。

三、若遇災修車輛或救災人員作業,請提前減速並禮讓通行。

警察局強調,將持續派遣警力於臺九線及縣道193線沿線加強巡查與疏導勤務,並視交通狀況與公路局後續評估結果,滾動調整相關管制措施。

警方提醒民眾隨時留意縣府與警察局發布之最新交通資訊,共同維護道路安全,讓災後交通秩序逐步恢復順暢。

作者簡介

李光濱

畢業於銘傳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曾任電視台娛樂、生活新聞記者,後來熱愛社會新聞,曾在三大報主跑花東社會百態新聞,貼近鄉土熱愛東部淨土,紀錄時事關注地方大小事,越在地、越國際,一起走讀花東人文及社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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