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1200萬報案卻遭冷嘲熱諷!母女雙亡 內湖警判休職6月|壹蘋新聞網

遭詐1200萬報案卻遭冷嘲熱諷!母女雙亡 內湖警判休職6月

綜合報導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甯姓婦人與曾姓女兒因誤信投資詐騙損失1200萬元,不料報案時卻遭當時在內湖警分局港墘所上班的劉姓警員冷嘲熱諷,母女過不久陳屍住處,遺書氣憤難耐,提到劉員的作為,北市警局函送劉員調查刑事責任、北市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第一審認劉員與被害家屬完成修復式司法,也坦承不當行為,判劉休職6個月。
內湖母女因遭詐1200萬元報案卻受到警方的冷嘲熱諷,在遺書寫下氣憤難耐的投訴後輕生。翻攝GoogleMap
內湖母女因遭詐1200萬元報案卻受到警方的冷嘲熱諷,在遺書寫下氣憤難耐的投訴後輕生。翻攝GoogleMap

在便當店上班的55歲甯女及擔任會計的28歲曾女,誤信遭冒名的理財網紅「柴鼠兄弟」詐騙集團成員所騙,前前後後遭詐1200萬元,事後驚覺受騙,去年12月4日到內湖分局港墘所報案。

當時備勤的劉員受理報案,12月6日致電甯女要做二次筆錄時,前三通都無人接聽,直到第四次才有人接聽,但劉員卻說出「不會自殺吧」,這句話也讓母女倆聽到。

而在詢問遭詐過程中,劉員竟還口出「喔,妳還活著喔?」「收據正本燒掉了喔?不會吧」等語句,母女倆12月8日陳屍住處,遺書氣憤說出報案卻遭劉員冷嘲熱諷,內湖分局檢視電話錄音,確認劉員在對話中的確說出嚴重缺乏同理心的字句。

分局調查後將劉員記一大過並調至警備隊,並函送士林地檢署調查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北市府也將劉員送交懲戒法院,4月22日開庭,合議庭認為劉員違反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7點、第74點,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誠信清廉、謹慎勤勉」規定,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認劉員未以誠懇態度受理報案及關懷,讓人民喪失對政府機關的信賴,但劉員已與甯女家屬完成修復式司法、歷年考核與獎懲紀錄,判休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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