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左轉險釀碰撞還肇逃 警調畫面揪出駕駛到案送辦
【記者李易昌/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區國光路與忠明南路口日前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車禍,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前往處理卻只見機車騎士,詢問之下才得知有另台汽車車禍後逕自離去,在調閱相關畫面後,通知肇事駕駛到案,並依法開罰。
交通分隊隊員王御蒲獲報趕往現場,卻只見28歲吳姓機車騎士,疑似自摔,但吳男向警方表示,他綠燈直行國光路,對向一輛汽車卻闖紅燈左轉,他緊急轉動機車龍頭閃避汽車而自摔,當時該輛汽車雖有短暫減速,但仍舊駛離現場,在地上的他錯愕看著汽車離去。
也因為驚魂未定,吳男沒有清楚記得車輛相關特徵,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並聯繫相關車主提供行車記錄器,不到4小時鎖定26歲廖姓男車主到案說明,但他堅稱當時他是左轉綠燈,吳男才是闖紅燈,只是警方出示相關畫面後,廖男才發現路口是多時相號誌,他是違規那方。
警方事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廖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將交通事故資料函送偵辦。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放慢車速、注意號誌及車前狀況,確保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另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不知如何處理、認為不嚴重等理由,擅自離開現場,避免因逃逸行為而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