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朱亞虎、陳俊源認行賄 緩起訴確定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去年底起訴柯文哲等11被告,其中偵查期間列被告、曾被羈押的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與威京集團法務領陳俊源涉犯行賄罪,因偵查期間認罪而獲得緩起訴處分,另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辦公室助理陳佳敏也因罪嫌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北檢依職權移送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均駁回後確定。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11人因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遭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刑法》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被具體求處2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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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柯文哲,其餘被告包括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台北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等11人。
檢方指出,因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涉犯行賄罪均認罪,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確定3個月內,各要支付公庫330萬元及120萬元。
另外,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助理陳佳敏、木可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等5人,檢方均以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就朱亞虎、陳俊源、王尊侃、陳佳敏部分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議後,認定一審偵查並無違誤,昨駁回再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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