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所長「擁抱」女警稱鼓勵士氣 她不依狀告性騷!他遭記過拔官|壹蘋新聞網

新北警所長「擁抱」女警稱鼓勵士氣 她不依狀告性騷!他遭記過拔官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曾佳俊/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一名女警去年(2024年)投訴遭蘇姓男所長性騷擾,不當行為包括表白及未經同意擁抱等,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被害人憤而提性騷申訴及刑案告訴,該分局依情節進行內部調查,認為蘇姓所長確有行為失當之情,因此記申誡2次並拔主管職務,調派至非主管職務。
永和分局某派出所男所長「擁抱」女下屬,遭檢舉性騷,被調離職務。翻攝自Google Map
永和分局某派出所男所長「擁抱」女下屬,遭檢舉性騷,被調離職務。翻攝自Google Map

永和警分局某派出所去年傳出職場性騷擾事件,據了解,受害女警向分局檢舉,指控蘇姓所長於去年9月初及12月初,曾在派出所內及大門口涉嫌對她性騷,內容提到蘇男曾口頭表達愛意,及未經同意做出擁抱等性騷行為,讓她身心備感壓力。分局事後調閱駐地監視器進行調查;其中口頭表達愛意部分,警所內監視器未錄下類似、相關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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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蘇姓男所長在該分局服務2年多,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認為該名女警「能力很好、只是工作上比較消極」,是以軟性口吻勉勵女警,解釋是給對方一個「擁抱」作為鼓勵的表態,盼她重新出發,提振所內工作士氣,當時所內員警回憶該事,女警和所長兩人互動似乎無異常之處。

投訴案經分局調後,認為蘇姓所長鼓勵下屬過程肢體接觸屬實,行為確有失當,分局祭出兩支申誡處分,並拔除所長主管職務並調整服務地區,目前行政處分仍在市警局人評會審議中;同時,該分局將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性平教育,遇案調查並依規定究辦,妥適持續關注當事人身心健康,以營造更好的職場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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