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88槍擊案槍手孔祥志羈押期將至 台南高分院裁定再延押2個月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台南學甲88槍擊案上月底二審宣判,槍手孔祥志仍維持一審判決8年徒刑,但他以家中年邁母親需要照顧,聲請具保停押未准,他因另案遭執行1年期滿,今年8月起羈押及延押5個多月,迄年底將期滿,台南高分院認為孔男犯罪嫌疑重大,之前又有潛逃大陸的事實,裁定從明年元旦起再延押2個月。
孔祥志在大陸落網後返台遭羈押,因之前曾犯下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傷害等2罪,經桃園地院、台南地院先後判刑,去年向台南高分院聲請應執行刑,裁定後2罪應執行1年,他入監服刑後在今年8月1日期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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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男當時以家中老母有智力退化情形,須人照顧為由請求具保停押,台南高分院最後則裁定羈押3個月,後來又延押2個月,因孔男羈押期限將至,經訊問被告,聽取檢察官及辯護人意見後,認為仍有繼續羈押孔男的原因及必要性,裁定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
2022年九合一大選前發生的台南學甲88槍擊案,檢方起訴認洪政軍教唆槍手孔祥志犯下槍擊案,且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為槍擊指使者,事後資助洪、孔2人逃亡大陸藏匿,二審上月宣判,法院認王被控指使者部分證據不足駁回,洪政軍10年、孔祥志8年、王文宗6月,李奇漢幫助犯判1年,接應者楊展華、郭建彰均5月,蔡金郎、謝俊誠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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