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攜2幼女跳碧潭卻獨活 涉犯殺人罪遭收押
【記者曾佳俊、張欽、陳靜文/新北報導】知名風景區新店碧潭3日發生一起家庭悲劇,34歲簡姓女子與丈夫及公婆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帶著年僅8歲及10歲的兩名女兒至碧潭跳水輕生,導致2名小孩溺斃,她自行游上岸且二度尋短不成才轉而報案,據了解,簡女與丈夫從中國回台居住1年,疑似生活與教育觀念與長輩不同,導致家中爭吵不斷又無法解決,導致簡女攜女走上輕生一途。簡女被警方以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昨深夜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警方調查,簡姓女子為中國籍配偶,與台灣丈夫結 婚11年育有兩名女兒,去年才從中國搬回台灣,一家六口就住在新北市中和區,疑似兩岸生活習慣及教育觀念不同,簡女與公婆常因細故而鬧得不愉快,丈夫多次居中協調未果,也導致夫妻二人漸行漸遠,心中埋下憤怒種子。
簡女2日上午又因家庭瑣事與丈夫及其公婆激烈爭吵,她心情再度跌落谷底,便於上午10時帶著兩名女兒離家,搭計程車前往新店碧潭渡船頭跳水輕生,兩個年幼的女兒因不諳水性,在水中掙扎後溺斃,而會游泳的簡女則自行游回岸邊。
3日簡女試圖再次輕生卻依舊自行游上岸,隨後行前往附近碧潭派出所報案,請求警方協助尋找兩名女兒。而其丈夫也在前天晚間向中和分局南勢角派出所通報母女三人失蹤協尋,沒想到等來一場悲劇。新北市消防局於3日晚上在碧潭渡船頭水域的岸邊草叢間找到兩名溺水女童遺體。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將簡女依殺人罪嫌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簡女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簡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有逃亡之虞,但無滅證之虞,於是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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