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燈會「蟲洞」損壞手機感光元件 9人求償!廠商共賠3.5萬元|壹蘋新聞網

台中燈會「蟲洞」損壞手機感光元件 9人求償!廠商共賠3.5萬元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今年台中元宵燈會在中央公園舉行,有遊客發生以手機拍攝「時光蟲洞」,造成手機感光元件損壞向建設局索賠。市議員張芬郁表示,已有9位民眾要求賠償,由廠商理賠共3萬5857元,她要求市府舉辦活動須注意設施不當導致民眾財損理賠問題,明訂於廠商合約中。台中市建設局表示,今年首次使用雷射光進行燈區營造,未來燈區策展已滾動檢討,將於採購契約納入民眾財損保險。
民眾以手機拍攝「時光蟲洞」展區的雷射光效果(左),返家後發現手機相機故障,拍攝呈現紫色斑點及線條。資料照片
民眾以手機拍攝「時光蟲洞」展區的雷射光效果(左),返家後發現手機相機故障,拍攝呈現紫色斑點及線條。資料照片

張芬郁表示,2024中台灣元宵燈會舉辦期間,建設局負責的「龍之異次元」使用大量雷射光束,營造「時光蟲洞」科幻感,由於蟲洞空間小、光束強大,未提醒雷射光束直射可能危害眼睛或手機,不少遊客拿起手機拍照,造成手機的感光元件損壞,事後再拍其他照片出現紫色斑點,發現手機被雷射光「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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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郁指出,當時遊客陸續反應災情,她得知立即通知觀旅局和建設局,必須儘快貼出警示公告及增派人力在現場宣導,事後則有民眾向她反應理賠過程感受不到誠意。

遊客吳男表示,發現手機受損後,打電話問建設局如何申請「國賠」,4月下旬,建設局安排手機受損的用戶和廠商協議賠償事宜,一開始只同意賠償1千元,還要上班時間請假到指定地點協議,讓他跳腳,最後以維修費用折舊賠償達成協議,他獲賠約6千元,但必須舉證確實因為在蟲洞拍照導致手機損壞。

張芬郁表示,蟲洞光束效果雖然好,但遊客入內時紛低頭閃雷射光,現場貼了告示,還是有遊客未注意持手機拍照,或追逐雷射光影,她要求未來市府舉辦相關活動時,應事先檢查確認現場佈置,移除有危險疑慮的設置,與廠商擬定的合約也必須顧及財物損失,保障遊客權益。

台中市建設局表示,建設局策展「龍之異次元」燈區首次使用雷射光進行夜間光環境營造,吸引大批民眾前往參訪,於2月18日上午接獲民眾反映表示前晚經過蟲洞拍照時,雷射光造成手機損壞情形;該局立即於當天開園前,緊急增派人力搭配告示、廣播提醒民眾於經過蟲洞時,不要使用手機拍照。

燈會結束後計有9位民眾要求賠償,過程均積極協調處理,並洽其他縣市辦理燈會有無類此案例與處理方式,後由施工廠商透過協賠程序完成賠償。

建設局說明,今年首次於燈會使用雷射光進行燈區營造,有關未來燈區策展已滾動檢討,於採購契約納入民眾財損保險,若未來規劃使用雷射光進行空間營造,亦加強使用規範之審核與測試,以確保雷射光照射之角度、亮度符合規範,並提前於燈區入口、排隊動線增設告示及提醒標語,搭配現場工作人員提醒,讓民眾於進入燈區前能充分瞭解燈區參展注意事項,避免再有類此財損情況發生。

台中市建設局接獲民眾反映後,緊急在「蟲洞」展區設告示提醒勿以手機拍照。張芬郁提供
台中市建設局接獲民眾反映後,緊急在「蟲洞」展區設告示提醒勿以手機拍照。張芬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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