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坐上學姊爸爸的車 行車記錄器錄到這句話!結果他慘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桃園一名國二女學生琪琪(化名)跟郭姓學姊是好朋友,常到她家玩,也認識學姊的爸爸,2022年2月24日晚上,郭爸開車載琪琪兜風,開到一座土地廟前面停下,竟在廟前興起淫念,趁四下無人在車上強脫琪琪的褲子性侵,她回家痛哭告訴爸爸並提告,檢警查扣郭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發現錄到琪琪不斷大喊「不要」的聲音,高等法院審酌郭男已賠錢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
案發時38歲的郭男是鐵工,由於行車記錄器錄到琪琪驚恐抗拒並大喊「不要」,琪琪陰道深處的檢體也驗出郭男的DNA,因此郭男應訊時坦承為了發洩性慾,在車上硬將琪琪褲子脫掉,然後以手指、陰莖插入陰道,他也表示知道琪琪只有14歲,是他女兒的國中學妹。
郭男還透過律師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一時衝動,而且也認罪了,希望能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但法官認為他明知琪琪年僅14歲,思慮不成熟,也欠缺判斷性自主的足夠能力,卻未克制慾望在車上性侵,嚴重影響琪琪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不值得同情,一審去年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6月。
上訴高院後,合議庭審酌郭男坦承犯行,且已賠償琪琪與家長達成和解,因此改判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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