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班被逼吸毒還性侵!惡狼嗆「早配合免受罪」還搶8500 重判18年定讞|壹蘋新聞網

她上班被逼吸毒還性侵!惡狼嗆「早配合免受罪」還搶8500 重判18年定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屏東一名檳榔西施小儀(化名)半夜上班時,朋友楊男突然來借廁所,楊男進去店面後方廁所後,先吸食安非他命,然後藉故叫小儀進來,掏出手槍逼她一起吸,還拿出幾顆子彈狠嗆:「相不相信我會開槍?」接著叫小儀脫掉褲子坐在馬桶上,用手指性侵還逼口爆,然後說:「店裡應該有現金,去拿幾千塊給我。」得手8500元後囂張說:「妳早點配合就不用受罪。」最高法院依強盜強制性交、脅迫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將楊男合併判刑18年定讞。
檳榔西施遭惡狼持槍逼迫口交、吸毒。AI生成示意圖
檳榔西施遭惡狼持槍逼迫口交、吸毒。AI生成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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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在2022年4月2日凌晨3時許,判決指出,小儀多年前透過男友認識楊男,後來男友因案坐牢而分手,她也沒再跟楊男聯繫,不料時隔多年,楊男突然冒出來找她要錢,聲稱她前男友欠錢不還,她也要負責。

小儀告訴法官:「他拿槍叫我坐在馬桶上,還用槍比著我嘴巴、胸部,叫我把上衣掀給他看,用手摸我胸部」,接著還脫褲性侵她,還逼口交,她最後把精液吐在垃圾桶。

有強盜、毒品等前科的楊男辯稱,小儀跟前男友都有向他借錢,小儀陸續借了5、6萬元,但沒有簽借據,後來她跑掉,好幾年沒有遇到,案發那天還他8500元,「我只有在檳榔店後方廁所施用安非他命,和她商討錢的問題,沒有帶手槍過去,沒有逼她施用毒品,是她自己拿去吸的,也沒有脅迫口交或用手指插入陰道,也沒有拿槍逼她交出8500元。」

 

監視器錄到惡狼口袋露出槍柄

雖然檳榔攤監視器沒有錄到廁所內發生什麼事,但錄到楊男騎車離去時,褲子口袋鼓鼓的,還露出疑似槍柄的黑色物體,後來檢警也在他住處搜到手槍、子彈,子彈底端有塗紅點,跟小儀當時看到的一樣。

另外,小儀同事也證稱,當她早上來接班時,小儀說她遇到搶劫,「那個男生用槍對著她的心臟,叫她把錢都拿出來,又逼她幫他口交,她很焦慮、緊張、害怕,一開始沒哭,我跟她說沒關係,跟我說發生什麼事,她就大哭」。依據相關事證,法官認定楊男拿槍逼小儀吸毒還性侵她,然後搶走8500元,最高法院依強盜強制性交、脅迫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將楊男合併判刑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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