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遭控性侵女藝人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判決理由出爐|壹蘋新聞網

梁軒安遭控性侵女藝人二審逆轉改判無罪 判決理由出爐

女方遭質疑誣指性侵 回「三句話」成無罪關鍵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女星蕭淑慎丈夫梁軒安被控於2023年11月間,趁到貢寮參加活動宣傳時性侵簽約女藝人,還掐對方脖子、搧巴掌,梁軒安雖稱是合意並交往,仍遭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梁男上訴後,高院僅開2次庭就逆轉改判梁男無罪,關鍵在梁男聽聞女方指控她性侵憤而質問女方,得到的回應竟是「別鬧了」、「很煩」、「有病嗎」帶過,加上相關證據勾勒無法推認梁男性侵,因此逆轉改判無罪。
梁軒安之前二度到高院為性侵案出庭,二審今逆轉改判無罪,他成功爭取清白。張欽攝
梁軒安之前二度到高院為性侵案出庭,二審今逆轉改判無罪,他成功爭取清白。張欽攝

檢方起訴認定梁軒安於2023年11月7日偕簽約女藝人兼私人特助,前往新北市貢寮區一家莊園參加宣傳活動,當晚至隔(8)天早上7時許,在莊園房間內以徒手掐勒女藝人頸部、打巴掌等強暴方式,對女藝人強制性交。認梁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嫌。一審認定梁男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10月徒刑。 

一審依證人證詞認定性侵犯行 重判4年10月

不過,高院合議庭認為,女藝人雖指證遭梁男暴力性侵,但就其事後向友人訴說被害經過的時間、內容,以及友人聽聞後的反應等情節,女藝人的證詞前後不符,也與友人就其聽聞女藝人陳述被害經過的證詞歧異。

梁軒安日前出庭後表示,希望能在與蕭淑慎結婚10周年辦一場婚禮。圖片取自於梁軒安IG
梁軒安日前出庭後表示,希望能在與蕭淑慎結婚10周年辦一場婚禮。圖片取自於梁軒安IG

證人描述女藝人告知被害經過與女藝人指控歧異

此外,針對女藝人提出案發數日後與另名友人對話紀錄,該友人聽聞女藝人提及遭梁男暴力性侵時,驚訝反問其被害情節,此與女藝人證稱案發當日曾將遭被告性侵一事告知該友人情節不合,合議庭並比對女藝人與該證人對話紀錄顯示,女藝人就案發當天的頸部傷痕聲稱「事後回想根本不是草莓」,顯然女藝人與梁軒安性交過程應有親吻頸部行為,而該頸部痕跡不排除是梁男親吻造成。

法官還指出,依檢察官提出梁軒安手機數位鑑識報告及勘驗報告顯示,女藝人於案發後仍主動發送訊息詢問梁男行蹤、傳送照片,雙方互動頻繁且正常,女藝人雖二度傳訊梁男稱,「打我巴掌或者射在我子宮裡面,打我掐我,我都不再去想或追究了」、「你那次我太痛」等,梁男對此未正面回應。

案發後2人互動頻繁、正常 男方質問女方竟不追究反稱「很煩」

再者,梁軒安輾轉自他人聽聞女藝人對外宣稱遭他性侵後,立即憤怒質問女方, 「什麼叫做我強姦妳」,女方回應卻並非順勢指責梁男對他施暴性侵惡行,反而是以「別鬧了」、「很煩」、「有病嗎」帶過,根據種種情節相互勾稽,合議庭認為無從推認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女藝人遭梁男暴力對待或以其他違反意願方式逼迫就範。檢方所提出證據及卷內資料也無法證明梁男強制性交犯行,因此撤銷原判決諭知梁男無罪,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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