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贏得多!雲林縣議員歪理辯賄選不影響結果 法官打臉判當選無效確定|壹蘋新聞網

自認贏得多!雲林縣議員歪理辯賄選不影響結果 法官打臉判當選無效確定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王志弘/台南報導】無黨籍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去年爭取連任,涉以每票1千元賄選,一審遭判當選無效,她不服提出上訴,自認比落選頭多出1483票,買票不足影響選舉結果,但今天(29日)仍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當選無效確定。
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宣誓就職,但遭判當選無效確定。取自臉書
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宣誓就職,但遭判當選無效確定。取自臉書

雲林地院一審指出,蕭慧敏交付樁腳10萬元,囑咐對方以每票1000元買票,也曾私下給某選民500元。交付賄賂罪事證明確,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另足以認定檢方主張蕭慧敏交付賄賂為真,判處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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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院。資料照片
雲林地院。資料照片

蕭慧敏不服提出上訴,辯稱得票數較下一名次的候選人多出1483票,足見上開賄選行為並不影響選舉結果。台南高分院認為,選罷法規定當選人有賄選行為,即足構成當選無效事由,上訴人抗辯,自無足採,原審判決無效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本件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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