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買不到早餐竟朝店內丟拖鞋 店家不忍了!報警最高恐罰1.8萬|壹蘋新聞網

台中女買不到早餐竟朝店內丟拖鞋 店家不忍了!報警最高恐罰1.8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區大德街1家早餐店本月6日發生消費糾紛,1名31歲徐姓女子疑因不滿要買的餐點已售完,竟朝店內丟擲拖鞋後騎機車逃逸,店家覺得莫名奇妙,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認為徐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已通知她到案說明,最高可處18000元罰鍰。
徐姓女子疑因要買的早餐賣完了,朝早餐店丟擲拖鞋。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徐姓女子疑因要買的早餐賣完了,朝早餐店丟擲拖鞋。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事件發生在本月6日清晨7時01分,根據業者監視器畫面,當時1名身穿紅色外套的女騎士,停在台中市北區大德街的早餐店前方,兩手各拿起1只拖鞋朝早餐店丟擲,其中1只還差點砸到老闆娘,老闆娘追出去,但女騎士已騎車離去。業者隨後向警方報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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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事後將畫面上傳臉書,並在各討論群組轉傳,業者發文說:「真的太扯了!我是台中○○早餐的店家,餐點完售告知客人已完售,此人竟回家拿拖鞋來丟!?好在沒有傷及員工和客人,已報警通知!不排除提告!」

拖鞋差點砸到老闆娘。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拖鞋差點砸到老闆娘。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長邱柏昌表示,當天接獲報案派員到場,該名女騎士已離去,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係1名徐姓女子(31歲)所為,雖然店家因沒有受到損害暫時不予追究,但徐女此舉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可處18000元以下罰鍰,目前已通知她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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