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長期未使用竟起火冒煙 住警器立功未釀傷亡|壹蘋新聞網

鋰電池長期未使用竟起火冒煙 住警器立功未釀傷亡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黃子騰/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1間出租套房,昨天(4日)凌晨突然發生火警,因發生火災的是多人居住的出租套房,加上時值深夜,新北市消防局不敢大意派出大批人車前往灌救。警消到場發現是1顆長期未使用的鋰電池不明原因冒煙燃燒,立即將鋰電池移至戶外後撲滅火勢。所幸火警發生當時住警器及時預警,住戶全都逃至1樓避難,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消檢查住戶裝設的住警器(非火災當事戶)。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警消檢查住戶裝設的住警器(非火災當事戶)。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黃弟勝表示,鋰電池產品發生火災所造成災害不容小覷,使用時應適度保持警覺性,遵從產品使用及注意事項,才能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如家中有未使用的鋰電池,民眾應回收再利用或妥善保存。

不明原因起火燃燒的鋰電池。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不明原因起火燃燒的鋰電池。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這起火警因為出租套房裝設的住警器及時示警,才未釀成傷亡,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今年(2022年)7月1日正式上路,明訂出租場所、違建住宅及曾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房東應依設置辦法自主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發現房東未裝設住警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或撥打119向消防局反應,消防局將派員前往稽查並予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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