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檢查賄再一樁 議員服務處主任涉現金買票|壹蘋新聞網

澎檢查賄再一樁 議員服務處主任涉現金買票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許逸民/澎湖報導】澎湖地檢署查賄氣勢如虹,繼查獲議員胞弟、村長和鄉長候選人等3起賄選案後,吳巡龍檢察官根據檢舉情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昨上午發動搜索,再破縣議員候選人服務處主任現金買票案件。
檢方查扣疑似賄選所用現金共計新台幣12萬3,000元。澎湖地檢署提供
檢方查扣疑似賄選所用現金共計新台幣12萬3,000元。澎湖地檢署提供

檢方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出澎湖縣第一選區馬公市某縣議員候選人競選服務處人員涉嫌以現金向選民買票,隨即指派吳巡龍檢察官組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經戮力查證,待時機成熟,於昨(17)日上午持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該縣議員候選人競選服務處及涉案人員住所共4處進行搜索,查扣疑似賄選所用現金共計新台幣12萬3,000元,其中1萬2,000元為選民自願繳回。

檢方表示,本案同步約談涉案人員共9人,經檢察官訊問釐清案情後,認定該縣議員候選人競選服務處莊姓主任及歐姓樁腳,分別涉嫌以每票1000元之對價,計算每戶投票權人數後,對該戶選民進行買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莊姓主任具保20萬元;歐姓樁腳具保6萬元,其餘涉案選民則均請回。

澎湖地檢署查賄成績亮麗。許逸民攝
澎湖地檢署查賄成績亮麗。許逸民攝

澎湖地檢署表示,本次大選選情已達緊鑼密鼓之白熱化階段,受理檢舉賄選窗口24小時不間斷。若選民掌握賄選具體情資或證據,請不吝發揮公民道德情操,向本署或轄內司法警察單位提報,必統合轄內查賄團隊嚴查速辦。

同時也呼籲若已有賄選行為者,只要勇於坦承錯誤,於查獲前出面自首,並供出候選人等相關共犯,即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享有減刑或免除其刑之寬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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