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共運輸處今(15日)表示,針對Uber eMoto以機車提供載客服務一事,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目前已接獲相關檢舉事證,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請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Uber平台業者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及載運駕駛說明,後續依法裁處,並要求即刻停止招募駕駛及提供與使用Uber平台純電機車載客服務及相關派遣功能。

公運處指出,目前法令並未開放機車從事營業載客服務,業者不應以免費的行銷手法來提供機車載客服務,並企圖藉此強行達成就地合法之目的。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

公運處也呼籲,任何業者均應遵循現行法令,在法令未開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機車營業載客服務,駕駛切勿貪圖高額獎勵提供載運,以身試法。未來經查獲違法事證,即依法嚴正裁處。

作者簡介

莊偉祺

曾任職於生活網站、品牌,喜歡從旅程中觀察時事,從飲食感受每個人不同經歷。新聞不只是一時的熱議消息,更是能在日常中累積眼界的基石。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金門首例!89歲翁腹主動脈瘤破裂 北榮、金門醫院聯手搶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