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表示,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皆依規定請我國駐外館處從嚴驗證,務必確認文件真偽。如經發現有詐領情形,會將被保險人以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移送法辦。
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 樣加強查核(如親屬年齡差距不合理、同一家屬或死者重複請領、短期間內同時申請父母死亡或同一地址集中申請等),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也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於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同時,為避免不法代辦業者介入,已於114年1月6日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針對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應由投保單位協助其辦理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簡單來說,外籍移工原則無法自行申請,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
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越南政府數位化查驗機制確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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