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將身障特考4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的「閩南語」修正為「台灣台語」。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參酌文化部建議,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由於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因此這次修正將自116年考試開始適用。

作者簡介

劉育良

我,那年,走入油墨的世界;我,如今,遊盪網路的領域。看著奇聞異談、聽著詭辯欺瞞,有些事情似乎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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