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職工控訴,她自108年起在北一女擔任「專案助理」,月薪3.4萬元,負責全校講義與考卷,以及各處會議室相關資料的印製工作。隔年原職務計畫結束後,將她轉為委外人員,改由「職工業務」承攬廠商「淞美清潔有限公司」僱用,但過程中並無面試,且工作內容由單純油印,暴增至兼任校園清潔等雜務,月薪只剩2.6萬元。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副秘書長鄭中睿則指出,江姓職工曾單日工作長達14小時、連續出勤12天,均超過《勞基法》上限,卻從未領到加班費,雇用廠商亦未落實特休年資併計。

江姓職工更指控,她去年因職場壓力診斷出憂鬱症,校內主管竟想強制將她送醫,甚至冷言諷刺:「不能讓妳死在北一女、會玷污北一女。」此外,去年12月31日契約期滿,廠商卻在今年1月13日撤銷資遣通報,導致她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北市勞動局對此回應,今年三月接獲申訴後,已完成兩次勞檢,確認雇用廠商淞美公司未依法提供薪資單、未給付加班費,違反《勞基法》,將對廠商開罰。

不過北一女校方堅稱,江姓職工為外包人力廠商派駐人員,非校方編制或自行僱用職工。強調她在職期間若反映工作負荷,均已透過廠商調整並減輕勞務;關於加班與勞健保事項,亦要求廠商必須遵循法令。認為各處室同仁皆已盡力協助,並無不當管理情事。

作者簡介

施養正

喜歡日本偶像的運動宅,曾在Yahoo奇摩擔任特約編輯,參與過世界棒球經典賽12強棒球亞錦賽採訪工作。喜愛關注一些有趣但不一定有用的生活小知識。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追撞台南女警害喪命 女大生1舉動遭出征「殺人還這麼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