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針對遺失物處理,台鐵除依法妥處公告招領事宜,若屬民眾拾得,依民法規定,視物件價值辦理15日或6個月公告;若為台鐵人員拾得,則依鐵路法規定辦理公告1年。若超過期間仍無人認領,台鐵將透過捐贈、拍賣或銷毀等等方式處置。

然而,台鐵近日於官網公告,3月16日起將實施新修正的遺失物處理原則,如過去民眾協尋遺失物時是否留下資料多採彈性處理,但為使服務流程更加明確,這次調整將現行實務上需提供基本聯絡資料的作法明文化,未來民眾申請協尋遺失物時,須留下基本聯絡方式,以建立更完善的通知機制。

同時,新制也增加不受理迴送託運的物品品項,包含3C物品、生鮮品、植物、急須領回物品等限制迴送規定,皆須由旅客親自或委託親友至保管車站領取。

作者簡介

莊偉祺

曾任職於生活網站、品牌,喜歡從旅程中觀察時事,從飲食感受每個人不同經歷。新聞不只是一時的熱議消息,更是能在日常中累積眼界的基石。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化妝台之亂!代購女狂掃66組 好市多出手了「限購2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