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了一整天 課後卻被當成「只是看孩子」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指出,延長照顧的最大問題,不在於時間拉長,而在於制度支持「硬生生被切斷」。白天,原班老師能依孩子狀況安排視覺提示、固定流程與個別引導,但課後往往是完全不同的老師、不同的班級組成,「老師不熟孩子,孩子也不熟老師,任何小狀況都可能被放大成危機。」

她直言,延長照顧在行政眼中,長期被簡化為「看顧孩子」,卻忽略現場其實同樣需要專業判斷、行為介入與風險控管。「老師已經顧了一整天,下課後卻被期待用最低人力撐起最高風險,這本身就是制度不負責任的結果。」

課後延長照護班容易發生老師不熟孩子,孩子也不熟老師的狀況。AI生成
課後延長照護班容易發生老師不熟孩子,孩子也不熟老師的狀況。AI生成

混班比例失控 特教需求「視而不見」

工會接獲多起陳情,指出部分園所延長照顧單班人數25至26人,其中卻有6至7名特殊需求幼兒,比例遠高於白天班級。只要其中一名孩子情緒升高或行為失控,老師就必須立即介入,整個班級活動被迫中斷,其餘孩子只能被動等待。

許文菁分享實際案例,曾有兩名情緒障礙幼兒在延長照顧期間爭搶玩具,情緒迅速升溫、幾乎發生肢體衝突。當時原班老師短暫離開,現場僅剩特教助理,但因缺乏行為輔導專業,無法有效介入,最後仍得由老師緊急處理。「如果老師晚一點回來,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人敢想。」

特教孩子只要情緒升高或行為失控,老師就必須立即介入。資料照
特教孩子只要情緒升高或行為失控,老師就必須立即介入。資料照

「沒滿30人還能收」 名額制度成最大幫兇

現行制度規定,只要延長照顧班級未滿30人,就可繼續收生。這套看似公平的名額邏輯,卻完全忽略班級內孩子的實際需求結構。教保人員直言,「名額還沒滿,從來不代表現場還有照顧量能。」

延長照顧未納入特教減收規範,也未強制配置足夠助理人力,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全部混在同一班級,老師卻被要求一視同仁承擔所有風險。許文菁直言,制度設計明顯傾向「收越滿越好」,卻把成本與風險全部轉嫁到第一線。

延長照護班往往將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全部混在同一班。資料照
延長照護班往往將特殊需求幼兒與一般幼兒全部混在同一班。資料照

白天談融合!課後卻撤回 政策前後矛盾

近年教育部屢次強調融合教育的重要性,白天課程也確實逐步調降師生比、推動特教減收與助理人力配置,卻始終未將延長照顧納入同一套思維。課後師生比原地踏步,支持人力全面中斷,形同默許老師「下課後自己想辦法」。

「好像孩子一放學,他的需求就不存在了。」許文菁直言,這樣的政策落差,實際上是把風險集中到課後,也讓老師陷入矛盾,一方面被要求落實融合教育,另一方面卻在最需要支持的時段被放生。

家長也會質疑把一般生和特殊生放在課後延長班上課是否是適當做法。資料照
家長也會質疑把一般生和特殊生放在課後延長班上課是否是適當做法。資料照

家長擔憂浮現 真正的問題卻不是孩子

面對部分家長質疑「是否該讓特教生與一般生混在一起」,工會強調,問題從來不在孩子,而在制度是否提供足夠支持。多數特殊需求幼兒並非重度障礙,在適當配置下,本就有機會逐步融入社會;若因制度不足就選擇隔離,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問題。

更嚴重的是,現行制度不只讓普通生暴露在潛在風險中,也讓老師承擔不合理責任,這才是家長不安的根源。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許文菁提供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許文菁提供

點名教育部、地方政府:別再裝看不到

工會直言,延長照顧制度的最大責任者,正是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政策明知延長照顧已成剛性需求,卻遲遲不願調整師生比,也未延續特教減收與助理配置,等同默許高風險現場持續存在。

許文菁指出,調降延長照顧師生比,行政上並非難事,「只要一紙行政命令就能做到」,卻多年未動。師生比下降後,可增加班級數、分散特教生比例,甚至讓孩子回到原班老師照顧,風險自然同步下降,也能讓普通生與老師的壓力同步下降。

延長照顧早已是幼教體系不可切割的一環。資料照
延長照顧早已是幼教體系不可切割的一環。資料照

別等出事才補破網 這不是老師的責任

工會呼籲,延長照顧早已是幼教體系不可切割的一環,主管機關不該再用「附加服務」心態規避責任。若制度持續失靈,等到真正發生孩子受傷、衝突失控,追究的卻只會是第一線老師。

「不要真的等到出事,才回頭檢討。」許文菁強調,融合教育不該只存在於白天,如果制度無法回應課後現場的真實需求,受害的從來不只是教保人員,而是每一位被交付給制度的孩子,以及選擇相信政府的家庭。

教育部強調,考量家長對公幼延長照顧服務仍有高度需求,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後續是否修正相關規定。資料照片
教育部強調,考量家長對公幼延長照顧服務仍有高度需求,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後續是否修正相關規定。資料照片

教育部:已設助理補助機制 22縣市均可申請

教育部表示,為減輕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人員負擔,國教署已於113年訂定補助要點,公幼招收3名以下身心障礙幼兒,可申請加置1名教師助理員;每增加2人,再增置1名助理員。114年9月再修正規定,若每招收1名中度以上或多重障礙幼兒,也可再申請加置1名助理員。教育部指出,目前22縣市皆有園所提出申請,如仍有需求,園方可向地方政府申請,並表示若工會提供具體名單,將協請地方政府了解與協助。

至於是否調降延長照顧師生比,教育部說明,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師生比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及相關實施準則規定辦理。考量家長對公幼延長照顧服務仍有高度需求,現階段未調整師生比,但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審慎評估後續是否修正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