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江村表示,(業者)電話報價2000元,拖吊之後原地漲價,各種巧立名目費用添加,這遠比惡房東張淑晶更可惡。「這是妥妥的詐騙行為,但是警察、檢察官卻放任,將其視為民事糾紛,也因為警察跟檢察官的放任,這種拖吊業者已經橫行10幾年。」
「如果這種行為沒有違法,等於公開教導年輕人新的創業模式,廣設網路拖吊公司,漁網遍灑。」詹江村說,只要有人上鉤詢問,比如拖吊5公里多少費用,就報價2000元;等拖吊到之後,就說拖吊費2000元,但是上架費2萬,下架費2萬,出車費2萬,外縣市服務費2萬,服務費2萬。「如果報警,就說我們是消費糾紛,不然看警察面子,收1萬就好。如果怕碰到壞人,公司可以聘請大量8+9,總會碰到善良怕事不敢報警的消費者,一天成功3次,一個月可以淨收入1000萬,完全沒有風險。」
詹江村強調,台灣法令並非不完善,這種擺明詐騙行為,但是檢察官的自由心證,將其視為商業行為,而不是詐騙,「此等發財的商業模式,年輕人還當什麼保全,還不趕快去創業,開各種類似商業模式的公司,賺一年比你上班一輩子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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