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實做錯了」黃偵琳說,那天晚上確實有喝了酒,卻還是選擇騎車返家,對自己的狀態做了錯誤判斷。她強調,相關司法程序都依法面對,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沒有逃避,也已和當事人達成和解、完成必要處理,並表達歉意與關懷。

黃偵琳表示,酒後駕駛不需要被包裝,也不值得被淡化。不管理由是什麼、距離多短、自己覺得多清醒,只要上路,就是把風險丟給所有用路人。這不是一句「我當時以為可以」就能帶過的事。但她更清楚,法律責任之外,還有公共責任。「身為希望爭取公共託付的人,我本該把標準放得更高,卻在公共安全的底線上失守。讓社會失望,也讓支持我的人為難,我向大家道歉。」

黃偵琳也提到,她知道道歉不能只停在文字。事件發生後,她對酒精與駕駛採取零容忍。只要當天有任何行程,一律不飲酒。只要涉及飲酒場合,當天絕不自行駕駛,交通由團隊統一安排代駕或叫車,並留存紀錄。

她說,會把這次錯誤轉成向善的行動,長期投入反酒駕的志工宣導,未來在節慶圖卡上也會強化反酒駕的警語,行程中若有致詞也會提醒大家要平安回家。黃偵琳認為,信任只能靠時間跟行動,一點一滴補回來。「該承擔的,我承擔到底。公共安全不是口號,是底線。往後我會用實際作為,把自己重新拉回這條底線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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