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湖雙姝」互告!士林地檢署全不起訴|壹蘋新聞網

「港湖雙姝」互告!士林地檢署全不起訴

記者 綜合報導
【施養正/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去年二月遭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質疑,在美國加州購置豪宅,涉及財產申報不實,李彥秀對此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不過她在澄清時疑似影射高嘉瑜是「跳梁小丑」,被高嘉瑜提告公然侮辱。士林地檢署調查後,23日對兩案均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嘉瑜(左)、李彥秀(右)。翻攝自高嘉瑜臉書、莊宗達攝
高嘉瑜(左)、李彥秀(右)。翻攝自高嘉瑜臉書、莊宗達攝

高嘉瑜於去年二月間,公開指稱李彥秀在美國加州購置豪宅,質疑她財產申報不實;李彥秀則於同時期發布新聞稿澄清,委請律師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告訴,當中提到要遏止投機行為,讓無良政客現形,讓「跳梁小丑」惡行得到法律制裁等語,並向高嘉瑜提起加重誹謗告訴;高嘉瑜則對李彥秀提起公然侮辱告訴。

檢察官調查,李彥秀告高嘉瑜加重誹謗部分,發現高嘉瑜有做相關查證後,合理質疑李彥秀在美國房產未申報,難以認定主觀上有誹謗犯意,且高嘉瑜對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一事做評論,與公共利益相關,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因此將高嘉瑜不起訴處分。

至於高嘉瑜提告李彥秀公然侮辱,檢察官認為,李彥秀是針對高嘉瑜的質疑所做回應及評論,並非與事實真偽內容毫無關係的抽象謾罵,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認定李彥秀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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