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獲報8人在除夕夜(16日)食用紅豆食府天母店供應的冷盤、螃蟹油飯、雞湯、清蒸龍虎斑及紹興豬腳等餐食後,於隔天上午陸續出現腹瀉、腹痛及嘔吐等症狀,潛伏期約10-22小時,經就醫後已於昨日返家休養。

衛生局指出,出現不適症狀的消費者中,有4人在店內用餐,另4人為外帶餐食,依規定達6人以上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標準,因此已於今上午通知業者停業,須完成改善措施及員工教育訓練,並經衛生局複查合格後,才可申請復業。

衛生局今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包括冰箱不潔及層架生鏽、非登錄資料未更新、垃圾桶未加蓋、冰箱食材未覆蓋,以及未能提供3小時教育訓練資料等5項衛生缺失,已要求業者限期於21日前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安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

此外,衛生局表示,目前仍持續調查中,若後續檢驗確認餐食含病原菌,判定屬食品中毒事件,將依《食安法》第15條及第44條裁罰,同樣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若業者未經許可擅自復業,則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紅豆食府天母店被勒令停業並限期改善。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紅豆食府天母店被勒令停業並限期改善。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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