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至06:00)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其中,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將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
桃園市春節加成期間為2月13日(五)至2月22日(日),共10天,採平日錶計費,市區每趟加收50元,往返機場則加收100元。交通單位強調,駕駛必須使用計費表內建的春節加成功能,不得私下額外收費。
新竹、苗栗地區目前尚未正式公告實施日期,但預計加成10天,採平日錶,每趟加收30%。換算後日間約加100元、夜間約加120元,全天一致適用。台中市同樣自2月13日至2月22日實施春節加成,為期10天,採平日錶每趟加收50元,駕駛須使用計費表內建春節模式,不得另行加價。
彰化、南投地區則自2月14日(六)起至2月22日(日),共9天,平日錶每趟加收50元,計費方式與台中、桃園相同。雲林、嘉義地區尚未正式公告日期,預計實施10天,採夜間錶計費,每趟加收50元,駕駛同樣不得自行加價。台南市春節加成期間為2月13日至2月22日,共10天,採平日錶每趟加收50元,需使用計費表內建加成。
至於宜蘭、花蓮與台東,目前皆尚未正式公告實施日期,預計加成10天,並統一採夜間錶計費,其中宜蘭每趟加收30元,花蓮與台東則每趟加收50元,皆要求駕駛使用內建春節加成設定。
新北市交通局也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外,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相關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千元至9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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