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大帳房張俊傑潛逃 律師:刑責直衝26年
破壞電子手環逃亡 千萬保釋金沒收
【李家穎/綜合報導】立委高金素梅的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貪遭起訴後,日前竟破壞電子手環棄保潛逃,台北地院已發布通緝,並裁定沒入1000萬元保證金。如今張俊傑又被爆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法律責任再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律師黃帝穎發文分析,若相關罪嫌最終均成立,張俊傑面臨的刑責可能相當可觀,甚至粗估「直衝26年」。
黃帝穎指出,張俊傑在貪污案中被控與高金素梅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另涉及利用多族群協會詐領政府及國營事業補助款。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依貪污等罪起訴24人,並對張俊傑求刑16年以上徒刑;至於高金素梅則遭求刑12年6月以上。
除了原本的貪污案件,張俊傑6日遭電子手環發出低電量警訊後失聯,司法警察緊急拘提未果,事後發現手環遭破壞丟棄。台北地院認定他已逃匿並發布通緝,9月10日再裁定沒入1000萬元保證金。黃帝穎依《刑法》相關規定分析,若符合棄保潛逃罪構成要件,另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棘手的是,台灣高等檢察署近期查出張俊傑等人疑似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高金素梅現任辦公室主任陳智葟及助理林怡君也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不過目前公開資訊顯示,張俊傑是否涉入相關國安犯罪,以及高金素梅本人是否知情或涉案,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脫逃後要被抓 罪責加大律師也粗估26年以上
黃帝穎因此認為,若將張俊傑遭求刑16年以上的貪污案件、棄保潛逃罪3年以下刑責,以及涉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等罪的7年以上法定刑一併計算,粗估刑責可能達26年以上。不過這屬於律師依各罪法定刑所做的加總式估算,不等於法院最終判決刑度;各罪是否成立、刑期如何量刑及是否合併執行,仍須由司法程序決定。
目前張俊傑仍在通緝中,警方持續追查其下落;警方15日表示,已逮捕7名疑似共犯或協力者,並持續清查逃亡路線、接應人員及可能藏匿地點。從原本的貪污案一路延燒至棄保逃亡、國安法案件,張俊傑所涉法律風暴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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