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自己於2024年成功搶到天王周杰倫在台北大巨蛋舉辦的演唱會門票,並與男友一同入場觀賞,未料近期卻收到台北市政府來函,指其遭人檢舉於同年12月5日販售一張價格1萬元的黃牛票,讓她相當錯愕。
該名網友在文中氣憤表示,自己等這場演唱會門票「等了20年」,直呼「怎麼可能賣?」並詢問是否還有其他人收到類似公文。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上百則留言討論。
有人留言分享自身經驗,表示曾購買香港歌手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也曾收到北市府相關來函,並傳授應對方式,指出公文中多需以文字回覆說明,只要在期限內依事實陳述,若一個月內未再收到通知,可再次補件申訴,並透露自己曾到警局備案,同時將報案三聯單影本一併寄出作為佐證。
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質疑,北市府要求未違法的民眾自行舉證,認為此舉恐造成擾民,相關作法是否妥適,引發不同聲音。
對此,文化局回應,該案件是民眾透過文化部「黃牛票檢舉專區」提出檢舉,案件成立須檢附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資訊的來源,像是二手票券平台、社群網站等、藝文表演票券相關資訊。由於「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涉及的黃牛檢舉案件數量龐大,文化局受理後,須就每一件檢舉案件進行個別查證,包括向售票平台、民政局、電信公司等相關單位調查票券購買人及相關人員的資料,以釐清事實。
文化局說明,民眾若收到相關公文,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若未從事黃牛行為,可依公文說明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供查核。另如發現個人資料疑似遭他人冒用或非法使用,也可向警察機關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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