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將改免役標準 跨性別「未手術、沒換證」須服替代役
【施養正/綜合報導】國防部11日預告將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其中在精神系統分類項目中,跨性別者若未接受性別變更登記,將從原先的「免役體位」改為「替代役體位A級」。同時,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則將從免役體位改為「替代役體位B級」。
國防部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二項準用第154條第一項,11日發出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之官方公告。
其中精神系統類別裡,原先「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接受變性手術者」皆歸為免役體位。修正後「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將納入「替代役體位A級」;僅接受性別變更登記者才會列入免役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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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現行規定「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為免役體位;修正後將改為「替代役體位B級」。而替代役A、B將依其等級,分發至不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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