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防部預告的修正體位,原先在精神系統類別中,「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接受變性手術者」皆歸為免役體位。修正後「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將納入「替代役體位A級」;僅接受性別變更登記者才會列入免役體位。

另外,「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也將從免役體位,改為「替代役體位B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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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跨性別者對此表示,「政府規定跨性別要18歲以上才能動變性手術才能換證,再者變性手術費用高昂,不是每個跨性別女孩的家長都有辦法生出這筆錢,而且許多家庭是不接受自己的孩子是跨性別者,根本不會幫孩子出錢動手術,要孩子自己在兵役前攢齊手術費也是高難度的事情。再者,雖然現在有免術換證訴訟可以打,但是時間長,且請律師費用也不是每個人都付得起的,動輒6萬起跳,甚至十幾萬。」

另有人憂心「跨性別者長期服用荷爾蒙,實際上還會面臨斷藥、缺藥風險、醫護人員缺乏跨性別專業與同理,甚至在醫療或行政場合,無法被以正確性別稱呼這些問題,制度是否真正納入考量?現行作法仍可能要求我們與男性一起服役、住宿與管理。」

不過另一派民眾認為,「沒切(男性生殖器)就去當兵,到底有什麼問題?」、「服義務兵役本來就是看生理性別,不用在那邊以為自我認同就可以不用當兵」、「只要沒剪(男性生殖器),體位合格,抱歉,當兵就是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