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邱姓車主表示,他認為車輛還能使用5至10年,具一定剩餘價值,但飯店未採用「市價」計算,估算出來的金額極低,連買摩托車都不夠。
不過他強調,儘管協商沒有得出具體結果,但並未破局,感謝消保官王雅琳等人積極協助,已與業者談出初步方向。飯店方則回應,將重新研議相關慰問補償方案;也會往提高賠償金方向努力,預計10天內提出,盡最大誠意承擔該負的責任。
王雅琳指出,雙方協調後達成初步共識,業者須在12月13日前,提出新版具體方案、金額,若消費者接受可達成和解,無法接受則提訴訟;如果認為還有討論空間,縣府願意協助召開第二次調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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